各學習中心:
根據學校相關工作要求和學院具體工作安排,定于2021年8月23日啟動鄭州大學現代遠程教育2021年秋季招生報名工作。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校現代遠程教育招生工作的管理,規范招生行為,依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辦學行為“十嚴禁”“十必查”》(試行)的通知精神,結合《鄭州大學現代遠程教育招生工作管理辦法》和《鄭州大學現代遠程教育入學考試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1、請各學習中心嚴格按照所在區域防疫管理規定開展招生報名工作,管控區域內的學習中心現場確認采用郵寄身份證方式進行,減少不必要的人員聚集。
2、為了更好的審核學生報名資格和降低因前置學歷驗證未通過造成的退學率,自本季起,學生在線報名時必須上傳前置學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圖片,請各學習中心做好通知和查驗工作。
3、各學習中心必須使用我院統一發放的招生簡章進行招生宣傳。如果學習中心需要自行印制學習中心招生宣傳材料和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和新媒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宣傳內容必須提前報學院審核通過備案后才可公布。各學習中心要嚴格按照合作協議規定招生區域進行招生宣傳,嚴禁進行跨區域招生宣傳和組織生源。
4、各學習中心必須嚴格按照我校現代遠程教育招生工作要求做好招生宣傳和學生報名等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移、下放招生的職責和權利,嚴禁通過個人、中介機構及培訓機構代理招生和收費。
5、各學習中心必須嚴格管理招生賬號,嚴禁將賬號轉交給其他無關人員使用。嚴禁登陸學生個人報名平臺,代替學生填報報名信息和上傳資料,所有報名過程必須由學生本人操作完成。
6、各學習中心必須依照招生管理規定嚴格審查考生的身份信息、照片信息、前置學歷和聯系方式等報名資料,準確進行報名資格確定。
7、各學習中心必須按照學院要求,指導非免試學生按要求完成入學機考,在入學機考過程中杜絕助考、代考等違法行為。
8、依據《鄭州大學遠程教育學院規范學費收繳與返還款管理規定》(院〔2017〕7號)的文件要求,嚴禁預收、代收學費,嚴禁收取學院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嚴禁惡意降低學費或者變相降低收費標準。學習中心應及時通知被錄取的學生,在規定期限內由學生本人登陸學院支撐平臺(http://ols.v.zzu.edu.cn)按指定方式(微信支付和支付寶支付)完成繳費(收款方:鄭州大學),未按時繳費者不能進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
請各學習中心嚴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招生報名工作,如有違反,立即停止招生資格,情節嚴重者取消合作,并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2021年秋季注冊報名截止時間9月10日,提交審核截止時間9月15日,學費繳納截止時間9月20日。請大家提前做好相關工作,以免影響學生正常注冊備案。
感謝各學習中心的積極配合和支持。
招生工作辦公室電話:0371-67763900 67763056
鄭州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遠程教育學院
2021年8月23日